出口退稅常見問題有哪些
出口退稅指的是國家對出口貨物退還其在國內生產和流通環節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這種措施使得本國產品以不含稅成本進入國際市場,與國外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進行競爭,有利于達到增強本國商品在國際市場競爭力的效果。 現在不少外貿企在經營過程中,會涉及到出口退稅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今天小編給大家整理了一些有關出口退稅的事項,希望能夠有所幫助。 出口退稅常見問題: 1.企出口退稅必須要有進出口經營權嗎? 首先我們來看一下,什么叫做進出口經營權。進出口經營權指的是進出口企展進出口務的資格。它是企從事進出口務的權利,也是企所具有的從事進出口務的資質能力。只有得到市商務局、市/分區海關、檢驗檢疫局、外匯管理局、電子口岸等相關部門的批準,拿到上述部門各類審批證書后,才表示企擁有了自營進出口的權利,才可依法自主地從事進出口務。沒有進出口經營權,企就沒有進出口資質,沒有進出口資質又談什么出口退稅呢,所以企出口退稅是需要有進出口經營權的。 2.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貨物名稱與報關單上名稱不符能否退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相關公告規定,出口企或者其他單位申報出口退(免)稅提供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上的第一計量單位、第二計量單位,及出口企申報的計量單位,至少有一個應同與其匹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計量單位相符,且上述出口貨物報關單、增值稅專用發票上的商品名稱相符,否則不得申報出口退(免)稅。 3.出口退稅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出口退稅所需提供材料有: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或遠期收匯證明;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出口貨物專用發票;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或出口貨物完稅分割單;委托出口的,還需提供《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法律、法規規定所需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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