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欠款怎么辦
一、公司破產欠款怎么辦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年11月17日以法(經)發〔19〕35號發布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破產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破產企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擔保物的價款,不足其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其差額應列入破產債權。計息的破產債權,計算到破產宣告之日止。破產宣告時破產企未到期的債權,以到期債權列入破產財產,但是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損失。確實無法收回的破產的財產,不列為破產財產進行分配。 二、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和、傷殘補助、撫恤,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破產欠款怎么辦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