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銷和注銷的區別
公司注銷,吊銷有什么區別?弄混淆了可能會出大事! 公司吊銷一般發生在違反法律的情況下強制被吊銷停止運營;而公司注銷則是指在合法的情況下變更公司經營形式。為您介紹公司注銷與吊銷的區別及影響。 公司吊銷和注銷的區別: 相同點 都是企退出市場的方式。 不同點 1.結果不同 注銷是合法行為,可以簡單理解為,按照相關的規定,向工商部門提出工商解散的申請(時間較長,流程及其資料繁瑣),注銷后主體資格消滅。 吊銷是一個行政處罰,企由于某些違規的操作,進而被吊銷了營執照,雖然不能經營,但還是存在的,還要承擔相應的債權債務和行政處罰。也可以進行訴訟活動,直到注銷為止。 2.表現形態不同 企法人注銷是企通過書面材料,提交有關文件、證件自行向登記機主管機關申請終止市場經濟活動和民事關系的登記行為,是企登記管理中的專有名詞。 而吊銷,是工商行政機關對企違法行為依其行政職權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應視為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兩者不應混為一談。 3.執法程序不同 企法人注銷是企通過申請,由登記主管機關按照受理、審查、核準、向企發注銷登記核準函、歸檔等一套登記程序來實現終止。 而吊銷營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違法事實、通過立案、調查取證、案件審核、舉行聽證、送達處罰決定書、公告、歸檔等執法程序剝奪企經營行為的能力。 4.結果不同 正常的程序下,企經過清算、最終注銷,股東以自己的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標志著該企完結債權、債務清理,或民事關系引起的民事訴訟已有了明確的了斷,企實現了真正意義上消亡。 而被吊銷營執照的企標致著該企由于違法而被強制剝奪經營資格,應當依法進行清算,若企未按照法律規定清算,則股東應當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清算完畢后辦理注銷登記。 5.合同效力不同 企被吊銷營執照清算期間,不得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若吊銷后的企對外簽訂營性合同,在不違反合同法關于合同效力的強制規定的前提下,需要根據具體情形認定其效力,不能一概以無效論處。 注銷后的企不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不能成為合同的當事人,但以其名義簽訂的合同亦不完全歸于無效,若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則其權利義務由被注銷公司的股東繼受,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有效。 6.注銷和吊銷的程序 注銷程序:需要走一個相對復雜的過程。成立清算組→ 出清算報告→ 支付稅款、工資→ 理清債權債務關系→ 工商、稅務、代碼、銀行等等注銷。 吊銷程序:很簡單,只要不去年檢,一定會被工商局吊銷,如果每月不去定期報稅,一定會被稅務局上“黑名單”,將來再想注銷時要交2000-20000元罰款后才可以做稅務注銷,然后才能繼續其他行為。 企被吊銷后不注銷的后果 1.大部分經營者對吊銷和注銷在認識上存在一定的誤區,認為注銷要清算,要花錢公告,還要跑有關單位,不如被工商部分把營執照吊銷了省時省力,少數企甚至把吊銷作為一種解脫,一些企故意采用不參加年檢等方法,等著工商部分吊銷營執照。而實際上,吊銷后未注銷,是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的。 2. 公司被吊銷后,就沒有了經營的權利,如果公司繼續從事經營活動,按無照經營論處,可能被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營執照一旦遭遇吊銷,不僅公司本身,連同其法定代表人均會進入黑名單,即工商部門的企信用分類監管系統。 4.工商進入黑名單后的影響 (1)法人代表不能貸款買房 (2)法人代表不能辦理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領養老保險 (4)公司會每年被稅務局罰款2000--1萬元 (5)長期不申報稅收、稅務局會上門檢查 (6)長期不申報稅收、發票會被鎖機 (7)有欠稅、企法人代表會被組織出境;搭不了飛機和高鐵、稅務局會公告企信息,終身追繳,還有滯納金 雖然注銷的過程是很麻煩的麻煩,但是還是不要被吊銷,因為被吊銷了的企,最終的結果不僅依然還得注銷,還得走注銷的過程,而且很長時間無法再次進入市場。 以上就是關于吊銷以及注銷的區別簡單梳理介紹,所以,如果企不繼續經營或者是堅持不下去了,那么最好還是去走注銷程序,而不是等待吊銷,吊銷最終一個麻煩處理會更加麻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