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轉讓規則
公司股東可以進行股權轉讓,但是必須要符合股權轉讓的法律規定,而且在同等條件下股東有優先購買的權利,非同等條件則沒有。因此接下來將由小編為您介紹關于公司股權轉讓規則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公司股權轉讓規則 股東向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二、股權轉讓的變更流程 1、領取《登記申請表》(工商局辦證大廳窗口領取); 2、變更營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格,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公司營執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辦證大廳辦理); 3、變更稅務登記證(拿著稅務變更通知單到稅務局辦理); 4、變更銀行信息(拿著銀行變更通知單基本戶戶銀行辦理)。 公司股權變更所需資料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3、(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 4、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 5、全體股東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對); 6、股權轉讓原件(注明股權由誰轉讓給誰,股權、債權債務一并轉讓,轉讓人與被轉讓人簽字)。 三、股權轉讓的注意事項 1、在股權轉讓交易中,轉讓方為納稅義務人,而受讓股權的一方是扣繳義務人,履行代扣代繳稅款的義務。 2、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3、股權交易各方已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但未完成股權轉讓交易的,企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股權變更登記時,應填寫《個人股東變動情況報告表》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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