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的具體條件
股權質押的具體條件 (一)股權應當具有可轉讓性。 股權是股東因出資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規(guī)則和程序參與公司事務并在公司中享有財產利益的,具有轉讓性的權利。正是由于兼?zhèn)湄敭a性和可轉讓性,股權才可以作為一種適格的質押物。因此,判斷某公司的股權時候可以質押時,必須首先確定該股權是否可以依法轉讓。 (二)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履行股權轉讓的內部決策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沒有特別約定,即“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三)以股權出質的,應當簽訂書面股權質押合同。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書面股權質押合同的內容應當包括: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質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質押擔保的范圍;質*移交的時間;當事人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以股權出質的,還應當根據不同情況辦理出質登記。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股權質押的具體條件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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