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股權分配五大陷阱
合伙人制度的陷阱,該怎么避免呢?下面這五大陷阱尤其要注意 陷阱一:團隊中缺乏老大 企股權設計歸根到底就是設計企老大的股權。老大不清晰企股權就不能正常分配。初創企,在一始就應該有清晰明確的老大, 或者在日后的經營中磨合出一個老大。很多公司的股權戰爭, 都是來源于老大不清晰。 企具備清晰明確的老大,并不一定是代表專制。微軟、阿里巴巴、蘋果、Google、小米……這些成功的企都具備清晰明確的老大 。 在企老大不控股的時候,這些企一般會通過合伙人、計劃等制度確保老大對公司的控制力。創團隊的決策機制,可以民主協商,但意見分歧的時候必須集中于老大決策,在關鍵時刻一錘定音。 陷阱二: 缺少合伙人概念 過去,很多創始人都是一人打天下。而現在不同,現在是合伙人的天下,例如:新東方三駕馬車、星巴克十八羅漢、騰訊五虎、百度七劍客、阿里巴巴三十六合伙人、小米的合伙人制、萬科的事合伙人制等,這些企成功就是最好的例證。 陷阱三: 完全按照出資比例分配股權 絕大多數創企的股權分配,都是“時間的錯位”。根據創團隊當下的貢獻,去分配公司未來的權益。 創初期,很難評估各自貢獻,創團隊的早期出資于是成了評估團隊貢獻的核心指標。 這導致有錢但缺乏創能力及創心態的合伙人變成了公司的大股東,有創能力與創心態、但資金缺乏的合伙人最終成了創小伙伴。 我們建議,全職核心合伙人()團隊的股權分為資金股和人力股,資金股僅占小頭,人力股要占大頭。 人力股要與創團隊四年全職的服務期限掛鉤,分期成熟。對于創團隊出資合計沒有超過100萬的,我們建議,資金股合計不得超過20%。 陷阱四: 缺少股權分配協議 大多數創公司在創初期,創始成員只顧著一起埋頭苦干,從不考慮自己的占股,更不會考慮自己的股份比例。 等到了公司日益壯大,前景日益清晰時,早期的創始成員才始關注自己股份比例,這個時候再去討論如何分配股權,很容易讓團隊出現問題,影響公司的正常發展。 因此,在創早期就需要考慮清楚股權分配,簽署分配協議。 陷阱五:合伙人股權沒有退出機制 沒有股權退出機制,最容易讓創合伙人產生股權紛。例如,有的合伙人早期出資10萬,占有公司30%股權,由于某種被動或者主動原因而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