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法律規定是什么
股權質押法律規定是什么 的法律規定有質押質權登記才設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股權質押后原則上不能轉讓股權,除非質權人同意轉讓。轉讓的款應當首先用于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條 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財產的孳息,但是另有約定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股權質押法律規定是什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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