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制度的風險有哪些
一、什么是股權激勵 股權激勵是對員工進行長期激勵的一種方法。是企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有條件的給予激勵對象 部分股東權益,使其與企結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實現企的長期目標。 二、股權激勵的模式有哪些 1.股權期權 股權期權就是授予員工股權的購買權。這種購買權不是現在就購買,而是未來一定時期內,當滿足一定的條件時,員工有權購買公司的股權。從授予員工購買權那天始到員工能夠實際購買的這段時間,叫做作“等待期”,在等待期內,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比如公司績和員工考核,只有滿足了這些條件,在等待期滿后,員工即可實際購買公司股權,員工也有權不購買。 2.限制性股權 公司事先授予員工股權,但是與員工約定有“特定條件”,當條件成就時,員工才真正享有股權;當條件未成就時,公司有權收回授予股權。 3.股權增值權 公司授予員工在特定的條件下,獲得規定數量的股權價格上升而帶來的現金收益。激勵對象并不真正擁有股權,而是擁有因為股價上升而帶來的收益權。 4.虛擬股權 公司授予員工可以按照虛擬股權的數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稅后利潤的分配。虛擬股權的持有者只能享受到分紅收益權,即按照持有虛擬股權的數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稅后利潤分配的權利,而不能享受普通股股東的權益(如表決權、分配權等)。虛擬股權與股權增值權同屬現金類股權激勵,二者的區別在于股權增值權只是取得股價上升產生差價的收益權,而沒有分紅的權利。 三、股權激勵方案的風險有哪些 1.原始股東股權稀釋風險 賬面股權的減持或稀釋,這將對公司未來的治理結構及控制關系產生影響。如果股權激勵對創始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股權稀釋過大,可能造成公司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從而對公司的上市主體資格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在確定標的股權的比例時,應結合公司發展階段和實際情況,同時為未來數輪融資的進一步稀釋留出空間。 2.股權糾紛法律風險 股權激勵對象取得公司股權以后,作為新股東,有可能與創始股東在公司經營管理、發展戰略上出現分歧,也有可能在享受到公司股權升值帶來的收益后,違反股權激勵計劃有關鎖定期的規定或相關承諾,擅自離職等,上述情形均存在導致股權糾紛的風險。 3.員工辭職退出爭議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僅在兩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違約金: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費用進行專技術培訓并約定服務期限,如果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所支付的培訓費用;二是如果勞動者違反與用人單位達成的競限制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還特別規定,除了前述兩種法定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股權激勵制度的風險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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