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認繳和實繳的區(qū)別
新《公司法》認繳和實繳的區(qū)別 (一)注冊資本認繳登記是指公司股東或發(fā)起人在公司章程中可自主約定自己所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內容,公司在申請注冊登記時,先擬定并承諾注冊資金為多少,但并不一定真的將該資金繳納到企銀行賬戶,更不需要專門的驗資證明該資金實際是否到位。 (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屬于原《公司法》第26條規(guī)定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是指企營執(zhí)照上的注冊資本是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工商登記的注冊資本和股東實繳的總資本相符。 (三)辦理工商登記手續(xù)時,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無須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工商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四)依照國務院推出的公司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規(guī)定,除現行法律、行政法規(guī)以及國務院決定明確規(guī)定銀行金融機構、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保險專代理機構和保險經紀人、直銷企、對外勞務合作企、融資性擔保公司、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勞務派遣企、典當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實行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外,其他有限公司均采取注冊資本認繳制度。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新《公司法》認繳和實繳的區(qū)別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上一篇:什么是股權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