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減少注冊資金是什么情況
一、公司減少注冊資金是什么情況 公司減少是指公司成立后,經權力機構決議,依法定程序使其注冊資本在原有基礎上進行削減的法律行為。其法定程序如下: 1、公司權力機構作出決議或決定。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在,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決議通過;在國有,必須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其中,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的減資,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在,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決議通過。 2、編制表冊。公司決議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3、通知和公告。應當注意的是,就增加注冊資本這一事項,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債權人,但當公司減少其注冊資本時,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進行變更登記。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時,原定的注冊資本發生變化,須向原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辦理登記時虛報注冊資本的,責令改正,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減少注冊資本的,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并公告。 二、公司增加注冊資金的手續 1、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會議記錄,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增加注冊資本的數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日期;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 5、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注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日期(股東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準文件,內容應當包括:增加注冊資本的數額和出資方式、出資日期。、6、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7、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0、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注冊資本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 《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登記》下載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蓋公章。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減少注冊資金是什么情況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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