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認繳注冊資金
一、怎樣認繳注冊資金 認繳并非不繳,股東仍需依章程規定按期足額繳納注冊資本,認繳出資為貨幣資金的應足額存于公司賬戶,非貨幣資金應交付公司或完成過戶手續。股東未按照約定實際繳付出資,是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 工商部門也會對公司申報的出資額、出資期限等進行備案,公司實際繳納的金額也會在年度報告時進行公示。如果公司未按期足額繳納認繳出資的,將依法進行處理,并向社會公示。 認繳制,指的是你在中,承諾多少年把注冊資金繳給國家,意思是企可以去工商局自主認定一個金額,自主認定時間。只要在認定的時間把認繳補足就行了。 二、注冊資本認繳最長年限 股東繳納出資期限,應當由公司章程規定。出資時間雖是公司股東(發起人)內部的自行約定,但也要切合實際,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繼續變更認繳期限。《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三、注冊資金認繳是什么意思 新公司法刪去了原公司法的第二十九條。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這表明未來設立新公司在登記過程中不再需要經過驗資程序。注冊資資金認繳,實際應稱為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具體是指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商事主體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執照后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持營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放寬工商登記其他條件。該規定于2014年3月1日始正式實施。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怎樣認繳注冊資金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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