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替名股東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當替名股東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所謂掛名股東,是指一方與他方約定,同意僅以其名義參加設立公司,實際上并不出資,公司注冊資本均由他方投入,該不出資一方即為掛名股東。那么,當替名股東需要承擔什么責任,有什么法律風險? 代替別人做掛名的股東,公司的一切不參與,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如果后期公司有債務糾紛,是需要在認繳出資的范圍內承擔責任的。 如果有證據證明經登記注冊的股東僅僅是被別人借名而掛名,并未參與公司的治理,未享有過真正的股東權利,也未履行過股東義務,那么法律不會保護其作為 “股東” 而應享有的權利。因為對公司履行出資義務是享有股東權利的基礎,而并未實際出資的掛名股東,則不會享有基于出資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轉讓出資權、收益權等股東權利。 相反,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因為其股東身份已向社會公示,實際出資人與掛名股東之間的這種私下借名行為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掛名股東不但不會享有股東的權利,卻存在在其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風險。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設的賬戶;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當替名股東需要承擔什么責任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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