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名股東投資協議簽訂,會具有法律依據嗎
隱名股東投資協議簽訂,會具有法律依據嗎? 在實踐中,我們都知道一個企的股東是有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之分,我們日常生活中會比較少了解到隱名股東擁有的法律效應。那么,隱名股東投資協議簽訂,會具有法律依據嗎? 隱名股東投資協議簽訂具有法律依據。隱名股東并不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在我國法律條文中也沒有這一名詞。在司法實踐中,隱名股東是指實際履行了出資義務,并且以他人名義記載為公司股東,被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公司股東的實際出資人。與其相對應的是名義股東,即公司章程、股東名冊或其他工商登記材料記載的投資人。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一般通過協議的方式約定由隱名股東出資并享有股東利益,而將名義股東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為公司股東,該約定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下,在隱名股東和名義股東之間具有約束力,對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法律依據】 《公司法》三十二條第三款: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隱名股東投資協議簽訂,會具有法律依據嗎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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