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事人承擔哪些責任
監事人承擔的責任有: (1)嚴格按照公司章程規定,履行檢查公司財務、監督高管人員工作、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等職責; (2)違反前述職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其他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二條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監事人承擔哪些責任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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