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的申報期限是什么時候
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期限
納稅人應當在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七日之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納稅,應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完成土地增值稅的繳納工作。
土地增值稅一般征收范圍有哪些(1)土地增值稅只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征稅,對“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不征稅。
(2)土地增值稅既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征稅,也對轉讓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著物產權的行為征稅。
(3)土地增值稅只對“有償轉讓”的房地產征稅,對以“繼承、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的房地產,不予征稅。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的行為主要包括兩種:
①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將房產、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者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
②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
以上就是對土地增值稅的申報期限是什么時候的講解,這個我們一般是在轉讓房地產簽訂合同的七日內申報,對其征收范圍也做了說明,這對大家是很有幫助的,閱讀的過程中有什么問題就咨詢客服,想學習更多納稅申報知識的小伙伴,歡迎關注我們網,每天更新大量的會計專業知識,更可領取上文的申報資料給大家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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