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破產清算要多久
一、企破產清算要多久 這個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一般時間都會非常長,幾年是常事。破產法中只是明確了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間。企破產清算的時間,法律上并沒有規定,并非法律遺漏,而是因為企破產的情況很復雜,有的破產一年都未必能夠清算完畢,更不要提說有多少個工作日能夠結束。因為破產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著繼續經營,這個時間下去就不好說了。而如果企最終因為沒有財產可分配,直接就可以進入結束階段了。但清產核資又是一個漫長的過程。所以說,如果企進入破產清算,最好的計時單位是月,通常這個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在破產案件中,法院通過公告形式,將重大的程序性事件公之于眾。按照現行規定,人民法院在破產案件中需要公告的事項有:受理破產案件;始重整程序;終止重整程序;始和解程序;終止和解程序;破產宣告;終結破產程序。 二、破產清算流程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破產法》 第十條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 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 債權人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債務人應當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產申請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十四條人民法院應當自裁定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二十五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三、破產程序什么時候終結 1、破產企經過和解與整頓,扭虧為盈,獲得復蘇,從而按照和解協議償還了債務。這時企破產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應當終結破產程序。 2、破產財產不足以支付破產費用,再進行破產程序已毫無意義。這時,應由清算組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宣告終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宣告終結。 3、破產財產分配完畢,債權人的債權已得到全部或部分滿足,從而達到了破產程序的實施目的。在這種情況下,由破產清算組織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 一般來說,破產清算是基于公司申請破產之后的清算,其清算周期較長,如果想要更好的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損失,還需要多了解相關的規定。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 企破產清算要多久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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