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銷未分配利潤怎么處理
分公司注銷未分配利潤怎么處理 有余額需要分配該部分企稅后后利潤時按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一、公司注銷時,如果仍有未分配利潤余額,因為未分配利潤屬于企稅后利潤,不屬于個人所得,需要重新分配給各股東時,應當有紅利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公司注銷的稅務處理如下: 1、清算應繳納的企所得稅=清算所得*企所得稅稅率 清算所得=資產(chǎn)-負債-所有者權益-清算費用。 2、自然人股東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自然人股東分得的凈利潤*20% 各股東分得的凈利潤=清算凈利潤*提股比例。 清算凈利潤=清算所得-清算企所得稅。 所有應繳個人所得稅如下所示: 自然人股東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自然人股東分享的凈利潤*20%。 未分配利潤=清算凈利潤+清算前未分配利潤。 自然人股東分得的凈利潤=未分配利潤*提股比例。 二、在未分配利潤清算期間,應按以下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用利潤彌補虧損無須專門作會計分錄)。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盈余公積用于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職工集體福利)。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4、分配優(yōu)先股股利。 5、普通股股利的分配。 6、最后是年終未分配利潤。 未分配利潤是企的未分配利潤,它可以在以后幾年繼續(xù)分配,分配前屬于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就數(shù)量而言,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當期實現(xiàn)的凈利潤,減去各項盈余公積和分配利潤后的余額。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分公司注銷未分配利潤怎么處理的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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