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公司解散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進行資產清算; 2、債權人申報債權; 3、破產申請; 4、。 根據《》第一百八十三條 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 公司需要解散,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條 債權人申報債權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組申報其債權。 第一百八十七條 破產申請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注銷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解散需要辦理哪些手續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