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條件有哪些
公司清算的條件有哪些 的條件就是公司做出解散的決議,或者是有不能繼續的原因出現。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為只有通過特別表決通過才能做出解散決議。在法定情況下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規定的營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條 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依照前款規定修改公司章程,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須經出席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清算的條件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