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銷公司需要清算嗎
注銷公司需要清算嗎 注銷公司是需要清算的。依據我國《公司法》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公司依法進行解散時,公司要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清償公司經營期間欠下的債務,清算結束后才能注銷。注銷程序如下: 1、由公司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的決議,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東會作出公司解散決議后15日成立清算組。清算組始之日(決議解散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登記機關、稅務部門、勞動部門及戶銀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清算組備案。 4、在工商局認可的報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始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物清單。 6、辦理國稅、地稅完稅證明。 7、清算公告滿三個月后,制作清算結束日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報股東確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注銷公司需要清算嗎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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