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和個人破產的區別是什么
一、公司破產和個人破產的區別是什么? 公司破產和個人破產的區別主要是破產行為發生之后受到損失的主體不同。破產很好理解,就是全部資產不足以清償到期債務,企通過一定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受償,并由法院宣告破產解散。我國現在還沒有出臺有關個人破產的規定。《企破產法》第二條規定:企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 企法人有前款規定情形,或者有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進行重整。 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個人資產不斷增長,個人和家庭參與炒股、炒房,利用信用卡和貸款消費的比例越來越高,因貸款炒股、炒房及信用卡大額透支造成個人資不抵債的情況時有發生。 二、破產特征 (1)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到期債務`是指已經到了履行還債義務期限的債務;`清償`是指全部償還;“不能清償”是指沒有按期清償的各種可能性。債務人資不抵債并不能當然認定為“不能清償”。 (2)存在多數債權人 如果只有一個債權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序即可。當存在多數債權人時,如采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序,由于債權人競相請求對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可能造成部分債權人得不到償還或只得到少量償還的情況,產生顯失公平的結果,因而需要一種特殊的程序——破產程序,以保證各債權人的損益公平。 (3)債權人公平受償 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決定了債權人無法實現全部債務。而按照“同質債權、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須依照法定順序,按照同一比例,將債務人的財產在各個債權人之間分配,以保證債權人之間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償的債務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破產和個人破產的區別是什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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