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執照被吊銷的原因有哪些
對于企來說,營執照是企合法經營的證明,如果營執照丟失或者被吊銷,對企的正常經營都會帶來影響,那 么被吊銷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吧。 營執照被吊銷的原因有哪些 1、虛假注冊 虛假注冊包括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等形式來騙取注冊。這幾乎是所有的吊銷營執照類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 無論是、、公司以及其它各類企,凡以虛假注冊或者欺騙手段騙取營執照,并情節嚴重時,皆有可能被吊銷營執照。 2、超范圍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而未取得批準,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營執照。” 3、無故不或者停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的,或者后自行停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執照。 除《合伙企登記管理辦法》未將此納入外,《個人獨資企登記管理辦法》、《企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皆將此明文規定為吊銷營執照的事由。 4、企逾期不參加年檢手續 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各種原因總有一定數量的企因種種因素未能時參加年檢,他們中有的是因經營管理不善,已歇,但未依法辦理注銷登記。 有的是因司法行為未了結而造成不能年檢,也有少數出于不良企圖,惡意逃避年檢監管,監管實踐表明,最大量的還是因企的具體工作人員工作疏忽、錯過了年檢截至時間造成的。 5、其他的情況 當然還有一些專的公司,比如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在工作中違犯的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可能被吊銷其營執照。 被吊銷營執照的后果 吊銷營執照會給企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帶來一定的限制。 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被吊銷營執照的企名稱三年之內不得使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57條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執照的公司、企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公司、企被吊銷營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企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也明文規定: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執照的企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被吊銷營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擔任其他企的法定代表人。 4、被吊銷企的出資人或有限公司的股東應依法履行組織清算的義務,拒不清算的,要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后果。 5、被吊銷營執照的企,應當將營執照公章、合同專用章等繳回原登記機關,拒不繳回的,屬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可以提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收繳。利用應收繳的營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按無照經營論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就是關于 營執照被吊銷的原因有哪些的介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
上一篇:簡易注銷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下一篇:公司注銷中的清算報告要怎么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