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司不經營了記得要注銷
你贏我陪你君臨天下,你輸我陪你東山再起,這句話想必大家都聽說過,現在就是創的始,很多人能夠在這個適者生存的社會上站穩腳跟,但是還是仍然有一部分企沒能挺得過去,所以終究落得“輸”的下場,只是在這個誠信是市場主體的通行證的社會上,你“輸”了之后想再東山再起就需要把原來的公司給注銷掉,也就是把之前公司遺留問題統統解決了,然后走正規渠道把掉,你才可以東山再起,否則,你還是沒有辦法再崛起! 公司長期不經營,會被納入經營異常名列中,時間再長一點的話,就會被吊銷營執照,然后公司的法人也會受到牽連,進入工商黑名單,這些不良信用記錄并不因企的消亡或者責任人的死亡而終結,這些失信記錄會終身伴隨你,處處受限,法人將一直不能再國稅地稅系統展相關務,而且時間越來,所繳罰款會越來越多,滯納金越來越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注銷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驟組織清算后,方能辦理注銷登記,公告終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組; 2、公告并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依法對債權進行登記; 3、清算組接管公司,展清算工作; 4、清算組全面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5、清算組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6、根據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財產; 7、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后,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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