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銷營執照什么意思?吊銷營執照的理由有哪些?
一、吊銷營執照什么意思? 吊銷企法人營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法人被吊銷營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法人才歸于消滅。 企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根據情況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整頓、扣繳、吊銷《企法人營執照》的處罰: 1、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或者未經核準登記注冊擅自的; 2、擅自改變主要登記事項或者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 3、不按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 4、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出賣《企法人營執照》、《企法人營執照》副本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6、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對企法人按照上述規定進行處罰時,應當根據違法行為的情節,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責任、經濟責任;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吊銷營執照的理由有哪些? 1、虛假注冊。即以各類虛假文件(含虛假注冊資本證明等)騙取注冊的情形。這幾乎是所有的吊銷營執照類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無論是個人獨資企、合伙企、公司以及其它各類企,凡以虛假注冊或者欺騙手段騙取營執照,并情節嚴重時,皆有可能被吊銷營執照。 2、無故不或者停。《公司法》第225條、《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62條皆規定: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6個月未的,或者后自行停連續6個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執照。除《合伙企登記管理辦法》未將此納入外,《個人獨資企登記管理辦法》、《企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皆將此明文規定為吊銷營執照的事由。 3、不申請注銷。即已經破產或者解散清算結束后卻不辦理注銷登記的,對此名存實亡的企,可以吊銷其營執照。除《個人獨資企登記管理辦法》未就此規定外,其它企登記規定皆允許以此作為吊銷營執照之由。 4、逃避年檢。企年檢制度,意在年度審視企經營狀況并就此備案公示,這是國家管理企并維持企經營秩序的必要手段,多數國家的企法律皆有類似的制度。企若是以虛假手段通過年檢或者干脆不參加年檢,將有可能受到吊銷營執照的處罰。除《個人獨資企登記管理辦法》外,其它企登記規定皆以此作為吊銷營執照之由。實踐掌握的標準是,當一企連續兩年未參加年檢時,即可以被吊銷其營執照。 |
上一篇:公司注銷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下一篇:公司剛注冊可以注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