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變更工商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一、股權變更工商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一)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二)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三)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 (四)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 (五)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六)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提交營執照副本復印件;事法人提交事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民辦非企單位提交民辦非企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八)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九)公司營執照副本。 二、股權轉讓變更工商登記的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7條第2、3款:公司營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執照。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0條第1款: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28條第2款: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72條第2款: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1條第1款: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股權變更工商登記需要哪些資料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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