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權收購有幾種方式
眾所周知,上市公司是可以發行股票的。此時,其他的人員或公司就可以在證券交易市場收購其股權,在達到一定比例后,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那么上市公司股權收購有幾種方式呢?下面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要約收購: 1、定義: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公司已發行的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公司“所有股東”(不是部分股東)發出收購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2、公告:收購人在報送公司收購報告書之日起15日后,公告其收購要約。 3、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過60日(30≤X≤60) 4、撤銷: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 5、變更:收購要約屆滿15日內,收購人不得更改收購要約條件。(經批準,可變更) 6、適用: (1)收購要約提出的各項收購條件,適用于被收購上市公司的所有股東。 (2)采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約規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約的條件買入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二、協議收購: 1、達成協議后,收購人必須在3日內將該收購協議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并予公告。在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購協議。 2、采取協議收購方式的,收購人收購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收購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上市公司股權收購有幾種方式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上一篇:股權轉讓繳納印花稅稅率
下一篇: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東股權轉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