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遷移稅務如何辦理
企遷移稅務如何辦理 企納稅人應當通過預約遷入地以及遷出地主管稅務機關,攜帶資料于遷入地以及遷出地稅務機關現場進行辦理。 攜帶的資料具體如下: 1、《稅務登記變更表》; 2、變更后的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3、新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包括提供自有房產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承租房產提供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企公章等資料。 企遷移,指的是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行政審批中心或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