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
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 一、審批項目 公司(包括)變更登記 二、審批機關 1、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本市以下登記: (1)市國有資產監督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 (2)市國有資產監督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公司投資設立的法人獨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3)集團母公司(住所在浦東新區的集團母公司可以在浦東新區分局登記); (4); (5)期貨公司及其營部; (6)軍隊、武警部隊、政法系統保留企; (7)銀行(分行以上); (8)證券公司(以上)、保險公司(分公司以上)、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9)西安化工區公司; (10)名稱中不含行政區劃“西安”的公司; (11)從事股權投資或股權管理的公司。 2、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區(縣)分局負責本區縣以下公司的變更登記: (1)除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2)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權登記的公司。 三、申請條件 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四、提交材料目錄 1、名稱變更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變更名稱的,應當向其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名稱超出登記機關管轄權限的,由登記機關向有該名稱核準權的上級登記機關申報。;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7)。 2、住所變更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變更后住所的使用證明;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住所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7)公司營執照。 3、法定代表人變更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及身份證件復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變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還應提交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公司營執照。 4、注冊資本變更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于公司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或者決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冊資本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注冊資本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7)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提交在報紙上刊登公司減少注冊資本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請變更登記; (8)公司營執照。 5、經營范圍變更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的復印件。審批機關單獨批準分公司經營許可經營項目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的許可經營項目的批準文件、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范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范圍后標注“(限分支機構經營)”字樣。;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7)公司營執照。 6、營期限變更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營期限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件復印件; (6)公司營執照。 7、股東或發起人姓名或名稱變更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變更登記事項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該文件;其中股東變更登記無須提交該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變更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的,提交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股東或發起人更名后新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6)公司營執照。 8、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變更 (1)《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提交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的文件;其他股東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復的,提交擬轉讓股東就轉讓事宜發給其他股東的書面通知; (4)股東雙方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股權交割證明; (5)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7)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劃轉股權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書,無須提交第4、5項材料;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劃轉國有資產相關股權的,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關于劃轉股權的文件,無須提交第5項材料; (8)營執照。 公司變更股東,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同時申請變更登記,按相應的提交材料規范提交相應的材料,外商投資企變更為內資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原外資注冊登記機關規定提交的有關材料。 五、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工商機關現場領取或者從西安工商站下載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格; 2、申請人向工商機關現場提交公司變更登記所需的全套申請材料,領取收件憑據; 3、工商機關在收件后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變更登記的決定;屬于簡易登記的,工商機關當場作出是否準予變更登記的決定; 4、工商機關作出準予變更登記決定的,申請人于5日內到工商局注冊大廳領取營執照。 六、審批時限 1、工商機關收件后5日內決定是否準予變更登記;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決定是否準予登記;屬于簡易登記的,工商機關當場作出是否準予變更登記的決定。 2、工商機關作出準予變更登記決定的,于5日內向申請人頒發營執照。 七、收費標準 變更登記費100元/戶。增加的,按新增注冊資本的萬分之八繳納;增資后注冊資本總額超過一千萬元的,超過部分按萬分之四繳納;注冊資本總額超過一億元的,超過部分不再繳納。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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