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股權激勵設計中有哪些坑
企股權激勵設計中有哪些坑 股權激勵對員工的好處是員工有條件的可以享受部分股東權益。股權激勵是對員工進行長期激勵的一種方法,屬于期權激勵的范疇。那么企股權激勵設計中有哪些坑?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條款不清晰 建議明確界定離職等邊界情況 第一點是條款不夠清晰。股權條款不是簡單的數字,建議一定要提前規劃好條款,包括對離職、除等一些邊界情況怎么處理。 2、早期份額少 建議份額均勻分布 關于大家關注的激勵周期,很多互聯公司是分4年,每一年是均勻的25%,有一些會前兩年合在一起給50%。因為往往兩年左右是一個比較合適的時間來判斷公司與員工間是否雙向匹配。 3、池子過小 建議早期空出15%-20%比例 另外見過的問題就是,剛始池子設計得過小,早期可能幾個創始人就把股份分掉了,那公司在發展中不斷招一些非常優秀的合伙人、高管、總監時就會發現池子不夠。這個時候公司希望能找投資方來均勻稀釋,但這時候協調不同公司的配合可能會有一定的難度。建議大家在早期就空出15%-20%的池子。 4、未提前籌劃 建議早期按上市假設做工商登記 有些公司有一定的代持等現象,后期調整成本會很高,包括稅務的成本,變動的一些成本。所以建議大家,在公司早期天使輪A輪時,就按上市的假設做工商登記,同時處理稅務與技術上的相應操作。如果選擇境內架構,可能就是一個有限合伙的公司,提前空出來;如果是境外的架構更簡單一點,因為境外BVI、曼這樣的結構是可以有預留池子這樣一些做法。 股權激勵如何定股 1、期權模式股票期權模式是國際上一種最為經典、使用最為廣泛的股權激勵模式。其內容要點是:公司經股東大會同意,將預留的已發行未公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認股權作為 “一攬子”報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確定的某一期權價格有條件地無償授予或獎勵給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股票期權的享有者可在規定的時期內做出行權、兌現等選擇。設計和實施股票期權模式,要求公司必須是公眾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資實施股票期權的股票來源,并要求具有一個股價能基本反映股票內在價值、運作比較規范、秩序良好的資本市場載體。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聯想集團和方正科技等,實行的就是股票期權激勵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從中獲益。 3、股票增值權模式 4、虛擬股票模式 企實施股權激勵幾個關鍵時點 初創期:創始合伙人股權分配設置,并且充分考慮后續合伙人及團隊股權激勵股份預留; 成長期的一輪或多輪融資期:一方面投資機構進入后的資本方要求,另一方面通過融資給予公司一定估值的體現,有利于給予股權激勵對象一個好的預期; 新三板掛牌:新三板掛牌也算企發展一定階段的對前面成果的總結與規范,以及進入資本市場的端,掛牌新三板前做一輪股權激勵給予做出貢獻的員工激勵,預留股份以吸引外部人才; 被并購:在被并購前,做一輪核心骨干的股權激勵,有助于鎖定骨干并完成績對賭要求;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企股權激勵設計中有哪些坑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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