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有何區別
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有何區別 股權激勵,也稱為期權激勵,是企為了激勵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種長期激勵機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勵員工的方法之一。股權激勵主要是通過附條件給予員工部分股東權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識,從而與企形成利益共同體,促進企與員工共同成長,從而幫助企實現穩定發展的長期目標。 相比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中的股票來源有更多的選擇,員工可以直接從二級市場上自行購買股票,大股東還可以直接向員工贈予股票;并且員工持股計劃使大股東對企管理、決策更具有控制力。 員工持股計劃主要通過企自行管理或資產管理機構管理,而非員工直接持股,因此大股東在影響和控制員工持股計劃所持股份表決權的行使上還是有操作空間的。 此外,員工持股計劃在績效考核方面更具有靈活性,企可根據員工持股計劃實施的目標、背景、公司發展階段、激勵對象工作等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后,對員工持股計劃的績考核進行設定。 在員工持股計劃中,若管理層及其他員工愿意以更高的價格認購公司股票,更加彰顯管理層對公司股價未來升值的決心,因此具有一定的提振股價作用。 員工因股權激勵所得被視作因努力工作而獲得的薪酬,因此按照個人所得稅標準繳納稅務。員工持股計劃所得被視做員工個人出資購買股票,與公司綁定利益而獲得的收益,按照現有政策,股票買賣是無需納稅的。所以對于員工個人來說,員工持股計劃是避稅的。 員工持股計劃與公司財務沒有瓜葛,沒有股權激勵方式中給公司帶來的成本壓力。現在市場上一種是通過二級市場回購(資金公司做杠桿以及資管計劃),這種方式甚至不用證監會審批,比如蘇寧云商、三安光電、新海宜、龍凈環保等,都采取這種方式進行員工持股計劃。 另外一種常見方式是非公發行股票,這里需要強調的是證不能使用資金杠桿(康緣藥今年第一次方案就利用了匯添富基金做了一個1:2的資金杠桿,但是被證監會叫停了,直到改成沒有杠桿才通過),證監會年中的時候對認購非公發行股票下發了一個窗口性意見:“一是上市公司高管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與3年期定增,禁止通過結構化產品參與,二是不允許高管參與1年期定增。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員工持股與股權激勵有何區別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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