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兼并有哪些方式
公司兼并有哪些方式?企兼并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承擔債務式、購買式、吸收股份式和控股式。公司法規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方式。 一、什么是企兼并 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于企兼并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兼并辦法)規定:“本辦法所稱企兼并,是指一個企購買其他企的產權,使其他企失去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的一種行為。不通過購買方式實行的企之間的合并,不屬本辦法規范。” 二、我國企兼并的主要形式 1、兼并辦法中規定的兼并方式 《兼并辦法》規定,企兼并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承擔債務式,即在資產與債務等價的情況下,兼并方以承擔被兼并方債務為條件接收其資產。 (二)購買式,即兼并方出資購買被兼并方企的資產。 (三)吸收式,即被兼并企的所有者將被兼并企的凈資產作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為兼并方企的一個股東。 (四)控股式,即一個企通過購買其它企的,達到控股,實現兼并。 2、《》(以下簡稱法)規定的合并方式 公司法規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設合并兩種方式。 3、《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規定的兼并方式 證券法規定,公司可以采取要約收購或者協議收購兩種兼并形式。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兼并有哪些方式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