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結構利益要合理
【內容摘要】創初期的公司股權結構如果利益分配都不合理的話,那么后續的很多事情都沒有辦法正常操作,股權分配的基本原則是,利益結構要合理,貢獻要正相關,創初期合理分配公司股權結構,很多事情會超出想象的順利。 創初期出資形式可以現金,實物,知識產權等,現金以外出資需評估或者大家協商一下,按價值設定股權比例。也就是說,資金算一部分,工作能力算一部分,原來的背景、將來的貢獻也算一部分,從這三個層面來劃分股權比例。 股權分配的基本原則是,利益結構要合理,貢獻要正相關。該拿大股的應該拿最大的股份,不該拿股份的人就不應該有股份。比如銷售型公司,負責銷售的創始人占股份多一些;產品型公司,負責研發的創始人就占得多一些。基本的原則就是股權只發給不可被替代的人,可被替代的人一般不需要股權。 創始人始不在公司工作的,大家評估他的貢獻,給他一定的股權,我們的意見是不要超過5%。這種創始人往往都是資源型的,比如可能掌握一些流量或者有一些客戶關系,在創初始特別重要,但是公司發展到一定的階段,重要性就會降低。如果他拿的股份太多,反而會變成一個障礙。(http://www.kaiye.cn) 只出資金的創始人其實就是一個民間的天使合作人,也可以給股份,但一個公司,出資的占什么樣的比例,實際操作的占什么樣的比例,是一個博弈的過程。一下子確定下來,其實也比較難。但是第一期小天使合作人,最好不要超過30%。因為如果太高,再做幾次合作,主要的創始人很可能就不控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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