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股東、出資金額以及公司高管
當你興沖沖去的時候,以為注冊公司只需要一個人就行了,卻不知道公司還需要股東和監事,這就很尷尬了~今天,就為大家掃盲,講講股東、出資金額以及公司高管的相關知識,我們一起來看看這些名詞分別代表什么意思。 股東是干嘛的? 股東是公司的主人,對公司負有有限或無限的責任。由股東組成的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在創初期,建議不要太多的股東,否則會導致權力分散,決策效率低下。那么對于一些初創期的企,有沒有什么好的辦法呢?其實可以實行“股權代持”,這樣的話可以在保障權益的同時簡化。 出資金額? 出資額是企的法定,注冊資本是企根據企章程規定應繳的注冊金。認繳出資額由實繳出資和應繳出資兩個部分組成。 它是和股權比例掛鉤的,正常情況下,會把一個股東的出資金額占總注冊資本的比例,當成這個股東所占有股權的比例。 但是不建議股權絕對平均,因為在做決策時候會很麻煩。試想一下,如果一個公司想要做一個決定,但是有持有一半股權的人投支持票,持有另一半股權的人投反對票,這樣的情況是不是很尷尬? 公司高管有哪些? 這里說的公司高管,指的是登記在工商局的公司管理人員,是公司的核心人物,一般由核心創始人或者大股東任職。 1、董事/董事長/執行董事 由董事、董事長組成的董事會,負責公司或企和務經營活動的指揮與管理,對公司股東會或企股東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公司的最高領導者。他的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務,-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是在董事會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會的時候才享有投票權。 公司在前期比較簡單時,可不設立董事會,只設立一名執行董事即可。 執行董事代行董事會職責。 2、法定代表人 在法律層面上,法定代表人行為等同于公司行為,是公司意志的具體體現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在法律層面對公司的所有行為、結果負責。 自然人可以擔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監事 由于公司股東分散,專知識和能力差別很大,為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監事,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監事必須是單獨的人選,不能由董事、經理來兼任。 |
上一篇:企上市和不上市區別?
下一篇:股東如何才能退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