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公司章程怎么制定
一、總公司章程制定如下: 有限責任由股東共同制定,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股東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發起人制定,經出席創立大會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修改公司章程,必須經出席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公司章程缺少上述必備事項或章程內容違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公司登記機關應要求申請人進行修改;申請人拒絕修改的,應駁回登記申請。 二、公司的章程其程序以及內容要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公司章程要包含,,等基本信息。 依據《》第二十五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 (3)公司注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6)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總公司章程怎么制定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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