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違反了公司法該怎么辦
一、公司章程違反了公司法該怎么辦 如果違反了《》的強行性規定則應為無效,如果僅僅是變通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規定,則不應否定章程的效力。 公司章程的內容包括絕對必要記載事項、相對必要記載事項和任意記載事項。《》第25條、第82條分別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公司章程如果欠缺該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則為無效。 當章程規定不同于《公司法》規定時,效力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如《公司法》很多條都規定了“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就上述條款提到的股東會議召通知、股東會議表決權的行使、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有限公司董事長的產生辦法與表決程序、執行董事的職權、的議事方式與表決程序等均可以在章程中規定,一般情況下應當認可公司章程的效力。 二、什么是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規定、住所、、經營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載明了公司組織和活動的基本準則,是公司的憲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實性、自治性和公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與《公司法》一樣,共同肩負調整公司活動的責任。作為公司組織與行為的基本準則,公司章程對公司的成立及運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它既是成立的基礎,也是公司賴以生存的靈魂。 三、公司章程的作用 公司章程是關于公司組織和行為的基本規范。公司章程不僅是公司的自治法規,而且是國家管理公司的重要依據。公司章程具有以下作用: 公司章程是公司設立的最主要條件和最重要的文件。公司的設立程序以訂立公司章程始,以設立登記結束。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訂立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條件之一。審批機關和登記機關要對公司章程進行審查,以決定是否給予批準或者給予登記。公司沒有公司章程,不能獲得批準;公司沒有公司章程,也不能獲得登記。 公司章程是確定公司權利、義務關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公司章程一經有關部門批準,并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即對外產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項權利,并承擔各項義務,符合公司章程行為受國家法律的保護;違反章程的行為,有關機關有權對其進行干預和處罰。 公司章程是公司對外進行經營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據。由于公司章程規定了公司的組織和活動原則及其細則,包括經營目的、財產狀況、權利與義務關系等,這就為投資者、債權人和第三人與該公司的進行經濟交往提供了條件和資信依據。凡依公司章程而與公司經濟進行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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