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據本公司年月日第次股東會決議,本公司決定變更公司名稱、經營范圍,增加股東和注冊資本,改變法定代表人、()、(),特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條原為:“公司在工商局登記注冊,注冊名稱為:公司。” 現改為: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條原為:“公司注冊資本為萬元。” 現改為: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條原為:“公司股東共二人,分別為”。 現改為:“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條原為: 現改為: 全體股簽字蓋章: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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