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嗎?
一、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嗎?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需要制訂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重要制度,是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及活動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章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必備的規定公司組織與活動的基本規則的書面文件,是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的全體股東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 《公司法》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二、擬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時,應注意三個問題: 1、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權利屬于股東會; 2、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須以股東會決議進行; 3、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不得違背公司法的強制性條款。 公司章程的制定由股東會通過后,股東在公司章程上簽名或蓋章,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公司章程的修改應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由董事會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并提出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 其次將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議通知其他股東; 第三由股東會對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并制作股東會決議。關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股東會決議作出后,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要與公司治理有機地結合 我國有限公司治理的模式大多由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構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利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在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過程中,要將三大機構與公司治理有機結合,以致發揮最大功效。如何做到有機結合,則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應規定明確、詳盡的股東會議事規則,使股東會的召集、表決、決議的制定、通過等系列問題有章可循。同時,應將股東、股東會的權利義務制定得詳盡并具有可操作性。 2、應規范董事會的運作。 (1)要明確董事會的權力范圍,尤其要使董事會和股東會之間權力配置明晰化; (2)要規范董事任免規則、建立規范的董事資格,候選人推薦、評審、股東大會選舉、罷免等規則,同時明確董事只能由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擔任; (3)要建立健全董事會議事規則,包括對董事會會議的召集、通知、出席有效人數、議題的準備、表決方式、效力、代理、記錄、信息披露等內容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 (4)要強調董事勤勉義務,要求董事不但要遵守法律、法規和章程,還要強調其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禁止董事越權、侵占公司財產、挪用公司資金,利用職務便利損害公司利益等。 3、應充分發揮監事會的作用。不但要明確監事會、監事的權力、義務,還必須完善監事會構成及議事規則,更重要的是要明確監事會行使權力的途徑及保障,使監事會能真正起到監督的作用。 (三)盡可能地完善公司章程內容使之切實可行 由于法律規定往往過于原則,在實際運用中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自身要解決的問題就是將這些原則性的規定細化,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制定一部規范、科學的公司章程會使公司及股東有章可循,避免股東之間發生糾紛。公司的股東和發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時,必須考慮周全,規定得明確詳細,以免產生歧義。 1、法定記載事項必須予以載明。我國《公司法》第25條所規定的前十個方面的事項,都是公司得以設立和運營所必不可少的,任何事項的遺漏,都會造成公司章程的無效,從而公司也就無法注冊登記。因此,在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時,要特別注意將章程規定的內容涵蓋所有必要記載事項。另外,關于這些必要記載事項的規定,還必須做到合法、真實、明確,內容不得與《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違背。 2、任意記載事項必須合理合法。章程內容是股東之間的約定,只要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公司的章程應充分考慮公司自身情況,將可以考慮到的、易產生糾紛的情況規定清楚、詳細,對法律沒有規定或規定不夠具體的內容進行細化和補充。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嗎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公司的章程不管是什么類型的公司都必須要存在,這是屬于公司最重要的制度,只要公司一旦成立,那么就需要按公司的規章制度處理任何的事情,所以,在辦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公司法》的流程來進行辦理,如果公司章程需要修改的話,那么還需要三分之二的股東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