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冊公司的注冊資金可以隨便寫嗎?
問:的注冊資金可以隨便寫嗎? 答:不可以 那么,隨便寫可能造成哪些后果呢? 《公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 在公司發生財務危機時,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也就說明如果公司為了對外彰顯實力而特別夸大股東的認繳出資額,那么將來在公司發生危機時股東所承擔的債務也越大。股東的責任范圍仍然是其認繳的全部資本! 那么注冊公司的注冊資金該如何填寫呢? (1)量力而行,根據自己的經營需要確定公司的注冊資金和實繳出資的承諾。 (2)遞增為妥,可以做增資,公司在創初期,注冊資本設定可以適當少些,等到后期公司規模擴大,企有能力承擔更大責任以及務所需時再做增資處理。 (3)行為準,同行標準有很大的參考意義,不同行對于注冊資金的要求不同,建議創者可以在全國企信用上查詢同行,參考同行者的注冊資金。 雖然現在實行認繳制,對于注冊資金多少沒有要求,理論上可以填寫0元或者1億元,但是注冊資金意味著承擔的法律責任,如果沒有能力承擔其帶來的后果,那么還是量力而行吧!另外也不要太保守,注冊資金太少的話,很難贏得合作打市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