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注冊資本,公司注冊資本需要驗資嗎?
什么是注冊資本? 注冊資本,是指企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企合營各方已經繳納的或承諾一定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對于一個公司而言,注冊資本可以理解為在公司設立初始,股東愿意并能夠承擔公司責任的限額,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股東的投入程度和公司承擔責任的能力。 舉例來說,一個公司注冊資本300萬,盡管一始實際繳納的資本可能很少,只有100萬就足夠用于經營了,但如果公司經營中發生債務,比如欠款、員工工傷等等,注冊資本300萬就表明公司承擔責任的限額是300萬。 正是因為注冊資本代表了一個公司的實力和承擔責任的限額,其在商交易中對于交易一方對另一方實力的判斷便有很大的參考價值,因此公司法規定注冊資本必須是確定的、公的,在公司經營過程中除非根據法律規定,并依照嚴格的程序,否則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公司注冊資本需要驗資嗎? 關于注冊資本是否需要驗資,以前的公司法規定,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但根據修訂的2013年最新修訂的公司,已經刪除了這個驗資的規定,除了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注冊資本驗資另有明確規定之外,比如募資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銀行等金融公司等需要驗資,其他的大部分行都不要求進行驗資。 但必須提醒大家的是,盡管現在企取消了驗資的要求,但并不表示股東就可以隨意認繳高額的注冊資本了。因為注冊資本一定程度上表明公司承擔責任的限額,認繳注冊資本過高,一方面如果公司注銷或清算時,需要先將注冊資本交足;二是如果公司產生高額負債,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也可能加大股東的投入,帶來重大風險。 注冊資本認繳制是什么意思? 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公司登記制度的一項改革措施。在注冊公司的限制變得越來越少,如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需要取得前置許可的事項,除涉及國家安全、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等外,不再實行先主管部門審批、再公司登記的制度,商事主體向公司部門申請登記,取得營執照后即可從事一般生產經營活動;對從事需要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持營執照和有關材料向主管部門申請許可。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并放寬公司登記其他條件。 注冊資本認繳制的特點: 一是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準、備案范圍,切實落實企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重復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二是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三是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事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四是減少行政事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出資時間可以無限期嗎? 認繳金額、出資時間雖是公司股東(發起人)內部的自行約定,但也要切合實際:比如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應當與公司規模、股東自身經濟實力相匹配等。出資時間應當為固定期限,且符合公司經營實際,不得約定為無期限或超過公司的經營期限。 認繳并非不繳,股東仍需依章程規定按期足額繳納注冊資本,認繳出資為貨幣資金的應足額存于公司賬戶,非貨幣資金應交付公司或完成過戶手續。股東未按照約定實際繳付出資,是要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的。 公司部門也會對公司申報的出資額、出資期限等進行備案,公司實際繳納的金額也會在年度報告時進行公示。如果公司未按期足額繳納認繳出資的,將依法進行處理,并向社會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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