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注冊資本繳納有哪些形式
一般來說公司的注冊資本就是公司的資產,進行民事活動所需要用到的資產。而公司的資產大多數來于股東出資,股東出資的方式并不限于金錢。那么資本繳納有哪些形式? 一、企注冊資本繳納有哪些形式? (一),可以一次或分次繳足到位,但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兩年內繳足(可以在5年內繳足)。 (二)注冊資本,可以用貨幣、實物、無形資產出資,但貨幣出資額不得低于30%,其余70%可以是無形資產或者實物資產(知識產權允許出資的有:權、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計算機著作權和土地使用權。無形資產價值通過權威的資產評估機構出具價值評估報告來認定其價值)。 二、企注冊資本可以還債嗎? 公司注冊資金可以清償公司債務,如果是股份制公司,需要征得股東們的同意。 債務的償還方式: 對于個人獨資企正常經營期間所產生的債務,依照法律規定,個人獨資企對其債務的承擔上,應先以其獨立的自身財產承擔無限責任,而不是既可由企承擔,也可由投資人承擔。 我國《個人獨資企法》第31條規定:“個人獨資企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人應當以其個人其他財產予以清償。” 股份制企債務清償: 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除了已經投入公司的資產,不需要再拿自己另外的資產承擔公司債務。 如果不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能要對股份制企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三、如何確定公司的注冊資本 (一)注冊資本的本質是股東對公司的負債。 有限公司的“有限”體現在兩方面,即股東以出資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債權人承擔責任。有限公司成立的根本性基礎在于股東將其一部分資產承諾交付給公司,股東由此取得公司的資格,從而享有。股東簽署,就承諾了按照章程規定的資本數額和期限對公司交付出資的義務。自此公司是債權人,股東是債務人,注冊資本的本質是股東對公司的負債。不論在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下還是認繳登記制下,股東對公司出資的本質都沒有改變。 (二)根據及相應司法解釋的規定,股東因瑕疵出資或者未按公司章程規定的期限出資,對公司、其他股東、公司的債權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這些法律責任的產生是否發生具有不確定性,對股東而言即為法律風險。 (三)基于對注冊資本性質的分析及由出資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應當合理控制注冊資本數額,以控制股東因出資對公司產生的負債 在確定注冊資本數額時,需要考慮公司發展的實際需要、公司未來為取得某項資質可能需要的注冊資本數額,以及公司與股東的稅務籌劃,既不可盲目求大,也不可過于貪小。注冊資本數額越大,意味著股東對公司的負債越多,股東按章程規定的期限繳付出資的資金壓力也就越大。在公司可能清算時,所有未繳付的出資隨之到期,股東需要一時拿出大筆現款繳付出資。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企注冊資本繳納有哪些形式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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