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抽逃出資的形式有哪些
股東抽逃出資的形式有哪些 抽逃出資,是指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驗資成立后,抽逃其出資,但保留股東身份和原有出資數額的行為。因新公司法允許注冊資本分期到位,故關于抽逃出資的資金,僅指已實際出資到位的資金,對于股東認繳但尚未出資部分,不存在抽逃的可能性。注意抽逃出資和虛假出資的區別,虛假出資是指股東從未出資的情形。 抽逃出資在實踐中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方式: 1、設立公司時利用過橋貸款作為注冊資金,待成立后,將過橋貸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偽造虛假的基礎交易關系,如公司與股東間買賣關系,公司將股東注冊資金的一部分劃歸股東個人所有; 3、將注冊資金的非貨幣部分,如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工產權、專技術、場地使用權等在驗資完畢后,將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未提取法定公積金或者制作虛假會計報表虛增利潤,在短期內以分配利潤的方式提走出資; 5、抽走貨幣出資,以其他未經審計評估且實際價值明顯低于其申報價值的非貨幣部分補賬,以達到抽逃出資的目的; 6、通過對股東提供抵押擔保而變相抽回出資等。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股東抽逃出資的形式有哪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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