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執照的注冊資金可以隨便寫嗎
營執照的注冊資金可以隨便寫嗎 營執照的注冊資金不可以隨便寫。注冊資金已從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但是認繳制并沒有改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相關規定,股東仍然需要履行營執照上的注冊資金數額的出資義務。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八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公司法》第八十三條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營執照的注冊資金可以隨便寫嗎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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