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資公告一定要登報嗎
減資公告一定要登報嗎 當一個公司公司出現資本過剩、虧損嚴重或經營項目發生變更時,根據經營務的實際情況,依法減少注冊資本金的行為。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省市報紙上刊登減資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減少資本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履行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公司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資本的減少,將會引起公司章程的變更,因而,公司資本的減少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通過收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減少注冊資本的,必須在10日內注銷該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辦理變更登記并公告。 公司減資需通知、公告債權人。在減資協議做出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在報紙上公告30日,所以減資公告一定要登報。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減資公告一定要登報嗎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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