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認定虛報注冊資本罪
一、怎樣認定虛報注冊資本罪 (一)虛報注冊資本罪與詐騙罪的界限 1、犯罪的主體不同。前罪的主體屬于特殊主體,即申請公司登記的單位或個人。而后罪的主體則是一般主體,且不包括單位。 2、主觀方面的內容不同。前罪的主觀內容是欺騙公司登記機關,騙取公司登記。后罪則是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財物的目的。 3、行為方式不同。前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騙取公司登記的行為。后罪則表現為虛構事實或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公司財產。 4、定罪的情節不同。前罪的定罪情節是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有其他嚴重情節。后罪的定罪情節只是數額較大。 5、侵犯的客體不同前罪侵犯的是公司登記的管理秩和誠實信用原則后罪侵犯的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6、處罰標準不同。前罪的處罰是:個人犯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1%以上5%以下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罪的處罰是: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與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的界限 1、罪名構成形式不同。前罪是單一罪名;后罪是選擇性罪名。 2、主體不同。前罪是申請公司登記的單位或個人;后罪的主體是公司的發起人或股東。 3、客觀行為方式不同。前罪是指行為人在申請公司登記時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騙取公司登記;后罪是行為人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資。 4、行為發生的時間不同。前罪的行為只能發生在公司成立之前;后罪的行為既可發生在公司在立之前,也可發生在公司成立之后。 5、欺詐的對象不同。前罪的欺詐對象是公司登記管理部門;后罪的欺詐對象主要是本公司的其他股東、發起人、或認股人。 二、虛報注冊資本罪的立案標準 (一)本罪的立案標準 申請公司登記使用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虛報注冊資本,欺騙公司登記主管部門,取得公司登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實繳注冊資本不足法定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額占法定最低限額的60%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額占法定最低限額的30%以上的; 2、實繳注冊資本達到法定最低限額,但仍虛報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虛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股份有限公司虛報數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 3、虛報注冊資本給投資者或者其他債權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累計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虛報注冊資本,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虛報注冊資本的; (2)向公司登記主管人員行賄或者注冊后進行違法活動的。 (二)本罪的量刑標準 1、虛報注冊資本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虛報注冊資本金額1%以上5%以下罰金。 2、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如何認定虛報注冊資本罪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上一篇:什么是股東出資
下一篇:公司注冊資金多少有哪些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