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額具體是多少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額具體是多少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該有限責任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相關法律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方式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三、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注意事項 1、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2、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3、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4、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四、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怎么執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法》行使職權。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6)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1)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2)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初始出資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相關法律規定的最低注冊資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以實物或者貨幣出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需要依法辦理相應程序,并有權參加股東大會。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額具體是多少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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