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司注冊起名的要求
公司起名不是想叫什么就叫什么,它有名稱格式規定,禁忌詞以及名稱審核標準,那么在起名要求包含哪些呢? 一、西安公司起名稱格式 標準書寫格式是行政區域+字號+行+組織形式,因此公司組成形式包括行政區域字號行公司組成形式等四個部分組成。 (1)行政區劃: 1、企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是本企所在地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名稱或地名。 2、具備下列條件的企法人,可以將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放在字號之后,組織形式之前: 使用控股企名稱中的字號; 該控股企的名稱不含行政區劃; 使用外國(地區)出資企字號的外商獨資企,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2)字號: 企名稱中的字號應當由2個以上漢字組成,行政區劃不得用作字號,但縣 以上行政區劃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企名稱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資人的姓名作字號。 (3)行: 1 企名稱中的行表述應當是反映企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或者企經營特點的用語。企名稱中行用語表述的內容應當與企經營范圍一致。企經濟活動性質分別屬于國民經濟行不同大類的,應當選擇主要經濟活動性質所屬國民經濟行類別用語表述企名稱中的行。 二、公司名稱審核標準 企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企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2、與其他企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3、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執照未滿3年的企名稱相同;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5、企名稱需譯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不需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 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企名稱實行分級登記管理。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主管全國企名稱登記管理工作,并負責核準下列企名稱: 1 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的; 2 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的; 3不含行政區劃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準前款規定以外的下列企名稱: (1)冠以同級行政區劃的; (2)同級行政區劃放在企名稱字號之后組織形式之前的。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資企核準登記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辦法》核準外商投資企名稱。 由上可知,公司注冊首要步驟,相對公司名稱進行審核登記,依據標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法》《公司名稱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 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西安公司注冊起名的要求 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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