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登記設立方式是什么?
一、登記設立方式是什么 1、發起設立。發起設立又稱“同時設立”、“單純設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發行的股份由發起人自行認購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設立。募集設立又稱“漸次設立”或“復雜設立”,是指發起人只認購公司股份或首期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二、我國法定的公司形式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注冊資本最低為五百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法》所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法人。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以下為發起人,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須是負擔有限責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稱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設立登記的法律效力 《》第25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法人營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法人營執照》刻制印章,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庇纱丝梢姡窘浽O立登記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資格,進而取得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身份。 綜上所述,公司注冊登記設立方式有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發起設立是由發起人認購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發起人認購一部分其余對外募集而設立公司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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