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把脚叉大一点就不疼了_捏胸吃奶吻胸有声视频试看 _天天狠狠操_吃奶摸下激烈视频美女动漫

監事等于“無事”?監事不履行法律義務被判賠承擔損失

一、寫在前面
公司監事,作為公司內部自治的監督機關,具有監管公司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行為的法定權利,可謂是公司高管的“紀檢委”。
實踐中,有些人可能因朋友所托擔任公司監事,覺得沒什么大問題。甚至筆者聽過有些人說當監事哪里有什么風險么?監事又不參與公司管理,又不投資入股,就是個“虛職”。
錯。
公司法賦予監事監督制衡的權利,有權利就有義務,如果怠于履行義務甚至還和公司高管勾結或放任高管的違法行為,則需要承擔賠償義務。

二、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法定權利和法定義務
01《公司法2018》
【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禁止義務】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臨時股東會提議權】第三十九條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臨時會議的,應當召臨時會議。
【股東會召集主持權】第四十條 董事會或者執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或者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www.kaiye.cn)
【財務檢查權+罷免建議權+高管糾正權+股東會提議召主持權+提案權+高管董事起訴權】第五十三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 檢查公司財務;
(二) 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 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 提議召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 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 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列席質詢權+經營異常調查權】第五十四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監事會召權】第五十五條 監事會每年度至少召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臨時監事會會議。
【費用公司承擔權】第五十六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忠實勤勉義務】第一百四十七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職務違法賠償權】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要求董事高管報告權】第一百五十條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并接受股東的質詢。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
【代表公司起訴高管董事權】第一百五十一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實踐中對監事法定義務違反的司法認定
1、依據《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會或監事屬于影響公司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將公司監事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并無不當。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比翼公司與迅居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一案【案號:(2019)粵01執復318號】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提議召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因此,公司的監事,屬于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限高若干規定》)第一條第一款之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或者經營必需的有關消費”。《限高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二款規定:“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經查,汪**在涉案債務發生期間及案件立案執行時均系迅居公司的監事,而迅居公司無財產可供執行,汪**作為公司監事屬于公司法中對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黃埔法院對其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并無不當,本院予以支持。
2、監事不履行法定義務,與侵害股東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浙江省高院審理的李**、甘*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一案【案號:(2017)浙民終622號】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李**、甘*作為歐卡姿公司的董事、監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但李**任由甘*以個人賬戶長期存儲公司貨款,給歐卡姿公司造成損失。故李**、甘*應當共同返還歐卡姿公司相應的貨款并賠償利息損失。艾*作為歐卡姿公司的股東,于2016年1月15日向歐卡姿公司及該公司董事李**提出書面請求,要求其對監事甘*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歐卡姿公司及李**自收到請求之日超過三十日未提起訴訟,艾*有權以自己名義提起本案訴訟。
3、監事行使法定監督權不能違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如認為股東有損害公司利益之行為,可行使法定訴權或監督權,不得徑直以“保管名義”取走公司財產。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盧**、博朗教育公司侵權責任糾紛【案號:(2019)粵04民終2466號】中上訴人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鑒于博朗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對損害博朗公司利益的行為拒不改正,盧**稱保管POS機一臺、保險箱一個以及工作資料(藍色文件來一個、筆記本兩本、章程一疊、報銷底單若干)是為了對博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余**損害博朗公司利益的行為提出賠償訴訟采取保存相關證據,在此過程中,沒有任何過錯。法院認為:即便盧**是公司的股東、監事,其行使權利也應當采用合法的途徑,而不是強行拿走公司財產。盧**提出余**有損害盧**利益的行為,盧**可以另循法律途徑解決,但不能以此作為拿走博朗公司財產的理由。本院認為盧**強行拿走博朗公司財產違法。考慮到盧**強行拿走的物品中包含了部分招生資料,能給培訓機構帶來商機會,具有一定的商價值,一審判決酌情考慮多種因素判決盧**賠償博朗公司經濟損失30000元合理,本院予以維持。
四、總結
監事會或監事,作為公司內部監督機構,在公司治理上具有核心作用。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即為了監事這一監督作用得以脫離公司經營職能的約束,僅針對公司內部高管及董事、股東的監督,避免公司利益受損。因此,楊喆律師建議,監事的人選應當更加注意候選人的品性,切莫辜負“監事”的法定權利,而作為監事要注意以下幾點:
1、合法、及時履行監督義務,對明顯反常的經營行為要求公司高管、董事予以說明,以避免今后產生損失難辭其咎;
2、針對股東質詢及時回復,如確實收到針對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起訴要求的,及時回復并說明起訴或不起訴原因。
3、切記杜絕參與高管不法行為,如遇高管不法行為須及時書面回復制止,放任或默認都可能被認為共同侵害公司利益。

相關文章

18729020067
18729020067
已為您復制好微信號,點擊進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