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監事是什么
注冊公司,通常需要2人,而其中一人要擔任監事,才可以成立公司。 而監事,我們通常就是指: 注冊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已被稱作監察人,通常監事會中至少有一人因為股東并在國內有住所,監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經理。監事主要是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況,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資料參考: 根據現行有效的《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或者監事會的職責如下: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以上是91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 注冊公司監事是什么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上一篇:注冊有限責任公司需要幾個股東
下一篇:自然獨資人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