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失股東資格的情形有哪些
喪失股東資格的情形有哪些 從我國目前《公司法》規定來看,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法人資格消滅,如解散、破產、被合并; (2)股東死亡或法人終止; (3)股東將其所持有的投份轉讓;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購;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如同曾與、納稅、被善意取得等。 【法律依據】 《》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第七十五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另有規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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